國立彰化社教館寮下社會教育工作站志工關懷辦法
一、依據:依本站95年5月份站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目的:本站志工一本無私奉獻之精神,積極參與各項社教工作之推廣,本站為表達對志工本人之關懷,特訂定本辦法。
三、辦法:
(一)志工本人有婚慶,致送賀禮1,200元。
(二)志工本人弄璋或弄瓦,致送賀禮600元。
(三)志工本人高升等,致送1,000元之禮籃、禮花或禮圈。
(四)志工本人生病住院,致送慰問金1,000元。
(五)志工本人死亡,致送奠儀1,500元。
四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誼,得於站務會議決議後修訂之。
一、依據:依本站95年5月份站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目的:本站志工一本無私奉獻之精神,積極參與各項社教工作之推廣,本站為表達對志工本人之關懷,特訂定本辦法。
三、辦法:
(一)志工本人有婚慶,致送賀禮1,200元。
(二)志工本人弄璋或弄瓦,致送賀禮600元。
(三)志工本人高升等,致送1,000元之禮籃、禮花或禮圈。
(四)志工本人生病住院,致送慰問金1,000元。
(五)志工本人死亡,致送奠儀1,500元。
四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誼,得於站務會議決議後修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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